(1)年满十八周岁至六十周岁,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;
(2)有所在城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(外地人在京,提供暂住证;港澳台,提供回乡证);
(3)借款人应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,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;
(4)能够提供银行认可的抵押物、质押的权利;
(5)贷款额最高为房屋评估值的70%;已购公房(成本价购房)不超过60%;公寓、别墅不超过50%;
(6)有购房合同、协议或有关批准文件;
(7)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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